我於去年召開記者會披露論文代寫的嚴重性,與網路隨處可見的代寫廣告,也痛批花錢找人寫論文,用錢買學位的歪風,顯見台灣日漸低落的教育水準,當時極力呼籲修法遏止此種風氣,對此教育部進而推動「學位授予法」修正草案,除了祭出行為人或負責人的相關罰則,對於代寫論文的槍手將處新台幣20萬元以上、100萬元以下罰鍰,另亦增列入學資格或修業情形如有不實或舞弊情事者,學位應予撤銷、公告註銷及通知當事人繳還學位證書等規定。日前行政院已通過該項修正草案,將函請立法院審議。
我認為碩博士生或大學教授為了畢業、升等花錢請人代寫論文,不但降低學術水準,拉低學生素質及用人單位對學位的評價,也易造成學術倫理淪喪,更直接鼓勵學生造假,扭曲價值觀,因此對於此次修正草案明定懲罰標準十分贊同,也呼籲各學術單位共同維護學術尊嚴。